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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篇是98/1/1寫。

2008年的最後一天,下午過了2:30,同事只剩三個人,
中午我和我的主管(美月姐)去吃自助餐,
一路上很冷,邊聊天,
走到一半,忽然電話響起,雨問說要不要唱歌?
因為我們原本1/2~1/3要去桃園行,
後來因世平不去,我也不想當電燈泡,就毅然的取消,
後來我們決定星期五早上去唱歌,
到了自助餐,點了一碗炒飯、菠菜、紅蘿蔔炒蛋,
沒想到才25元呀~所以我就加點綠豆意仁湯10元,
在這當中,和美月姐聊了很多事,
最重要的結論就是找到一個愛你的人,這樣比較幸福,
其實老實說,感情不能勉強,
有時候感動是感動,但就是沒感覺,
我真的想找一個兩個都相愛的人,他喜歡我、我也喜歡他的,
而我們兩個之間有同樣的信仰,
更希望他是聖約翰的,呵~因為聖約翰的黃昏真的好漂亮喔~
以前我就想說,如果交了男友,一定要回來聖約翰約會,呵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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