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昨天我的好友和我說一件事,說我可能會嘔死。起因是我好朋友說某某拍賣網站有個人要賣某家公職保證班的卡,只不過,她書都領完了,所以書要另外買,這張卡的讓予加買書的錢,我好友說,這樣我可能可以省5000元呀~她說那時候妳應該要上拍賣網站看看,就不用花這麼多錢了。掛掉電話之前,我可能會這樣想,贊同我好友的想法,掛掉電話我仔細回想,這樣不會觸碰法律嗎?這張卡寫的是那個人的名字,就像要讓,補習班也知道那個人是誰?難道隨隨便便讓出去就OK?那補習班賺什麼?而且最近學到的法律,有可能牽涉偽造文書,補習班可以告她吧!不一定我買了,先暫時省5000元,說不定搞到最後,所有權不是我的,那我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雖然我付這麼多錢,但我知道所有權(也就是卡片)是我的,我也很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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