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/04/18補文章

經文:羅馬書12:1-2

一、重點分享:
(一)為什麼要獻為活祭?
1.(羅馬書1:3-20):人人都需要上帝的拯救。
2.(羅馬書1:3-21~5章):因信稱義。
3.(羅馬書6-8章):靠聖靈成聖。
活祭是指將身體獻上,而不是其它替代物。

(二)什麼是獻為活祭?
1.不是替代品。
2.活著的祭物。

二、心得分享:
今天的話語提醒我,對來到教會,常常有時大家有很多藉口藉故不來,
常聽我同事說:年輕就是要多拼事業,幹麼還去什麼教會?
年老的時候再去就可以了呀~
但我的想法就是年輕的時候,如果不去,那麼老的時候,怎麼會想去呢?
所以我覺得自己要好好禱告,更被上帝來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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